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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提升苏州民防建设新高度

    近年来,苏州民防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民防系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是全市系统全体同志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的结果。年初,省委书记李强同志提出的“创新四问”,为苏州的发展,尤其是苏州民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落实上级要求,推进全市民防事业发展进步,要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解难,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我市民防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首先,要加强全市民防建设的形势分析。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全面推进,民防工作面临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的方略要求人防向民防转变,给民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民防工作面临新任务要求。要大力推进和提高我市民防建设,必须客观认识,科学评价民防发展建设面临的客观形势。特别是人防向民防的转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到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应增多。如指导民防具体工作的《人民防空法》,涉及民防工程规划的《城乡规划法》、《环境法》,民防工程建设的《建筑法》、《消防法》等等,平战结合涉及到《经济法》、《合同法》等等。我们要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的分析研判,找出存在一些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在:民防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由于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的原因,目前民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不健全,部分执法人员的编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部分县(市)民防行政执法工作还无法正常开展。民防执法人员能力不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是行政执法能力的保障,目前还存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养不高,对民防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吃深、吃透的情况。民防执法环境不容乐观。民防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对民防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民防意识不强,违法行为面广量大,对民防行政执法管理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民防建设活力。一是加强民防执法标准体系建设。要围绕民防执法管理和行政审批、收费等几个环节和岗位,制定规范的执法流程和岗位标准,特别是对存在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和收费标准,要制定具体量化措施,明确具体的规定适用条件,形成民防执法管理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体系,使得民防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大力加强改进民防执法管理方式。要最大限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管理对象,作为民防执法管理方式转变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行政法规、公开管理流程和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依托互联网开发民防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三是大力加强民防队伍建设。协调各级政府完善民防机构、编制,配齐配强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招考法律专业人才等,充实民防队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学习深造等多种形式,加强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民防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再次,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培养良好生活作风。以市纪委宣传部顾部长讲党课内容,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  “求实  “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围绕“创新”,做到“五带头、五增强”以警示自己。五带头:一是带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带头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沟通信息,了解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四是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带头思想作风深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构筑生活作风上两道防线。工作上,坚持办一切事情以量力而行,花少钱办好事,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针对自己岗位,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熟悉财经制度;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术方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严守法纪,坚持原则,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工作中审核一切开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都清楚准确。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经常请示汇报。按照规定编造全年、每月的各种报表资料和月度结算,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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