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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监管方式 构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体系

    建筑作为一种长期使用的特殊产品,质量应该放在首位,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所有工程建设都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作为具有国防属性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国家战争潜力的有效保存,其质量标准比普通民用建筑更高更严,更应该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当前,很多城市都进入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快速发展时期,作为地下空间重要组成部分的人防工程建设方兴未艾,在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其建设质量也存在诸多问题,有些顽疾已经影响到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的发挥和平时有效利用。

    人防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经历了从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或环节,其质量水平高低是各阶段或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贯穿于人防工程整个建设周期。创新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发展、提高建设质量的当务之急。在“大数据”背景下,应引入信息化手段,建立人防工程建设周期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促进人防工程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一、推进建立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由于人防工程的国防属性和专业性,加上传统和相对封闭的管理模式,致使相当一部分人防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质量管理意识。部分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设备器材和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的方式、手段也较为落后,质量监督信息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收集和整理。存在各监督主体之间无法进行数据信息共享、无法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有效解决等情况,难以适应近年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多、标准高、规模大、分布散的现状。

    为此,应融合“大数据”思维,推进建设人防工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人防工程建设周期全过程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施T图设计和审查、施工和监理、设备安装和检测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各个环节,采集人防工程各从业单位和人员、产品检测、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实现人防工程建设各环节业务留痕,做到责任可以追溯,形成“大数据”联动体系。依托统一的工作平台,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实现人防主管部门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核查、能力评测等方式,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动态监管,使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周期各环节的质量监管。要提高监管效能,借鉴相关部门经验,推进利用人防工程行业“大数据”进行建设周期全过程质量监管,完善从业企业管理、施工图审查、防护(化)设备检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子系统,使质量监管工作贯穿于人防工程建设周期全过程,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和管理“一条线”的目标。

    一是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强化人防工程质量源头监管,推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杜绝因利益关系影响审查质量的情况。二是落实人防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制度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质量行为,切实履行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工作,有效促使施工单位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建立防护(化)设备生产和安装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规范检测单位行为,杜绝出具虚假报告以及防护(化)设备企业伪造检测报告的现象。四是发挥质量监督工作的微观管理作用,通过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管理,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及时汇总归集人防工程建设各阶段质监信息,实现检查过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到责任可追溯,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

    三、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实践证明,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冈素。要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利用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全程可追溯工作方式,切实落实从业单位和人员责任。实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防护(化)设备等各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出具的设计文件、工程建设质量、防护(化)产品和安装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出入口等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落实“黑名单”制度,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同时,依靠信用体系规范和约束质量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要建立人防工程参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对诸如设计施工有严重缺陷、销售伪劣防护(化)设备的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网上公示不良行为、责令停业整顿,清除出本地市场、直至取消资质的措施。同时,主动对接地方征信管理系统,及时报送人防工程从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和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建立“今天的行为决定明天的市场”机制。

    实现人防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是主管部门和所有人防从业企业和人员都必须重视和努力的事,要强化质量意识,推进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完善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黑名单”管理制,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摘自《安徽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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