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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防车位舆情处置经验及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人民防空工作三大使命任务: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其中平时服务作为三大使命之一,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特别是平时作为停车位的结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在当下汽车越来越普及,很多小区都出现停车位数量不够、管理不善的情况下,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关于人防停车位开发利用违规的投诉也呈现爆发式增长,2016年度我局共接到涉及人防车位的咨询、投诉23起,占舆情总数的66%。其中一起涉及群访的违法出租人防车位案件,我局通过及时有效开展处置,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舆情得到妥善化解。现就结合该案的办理,谈谈人防车位舆情处置。

    简要案情:2016年11月,因某小区开发商、物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该小区业主形成了一份百余人签字的联名控告信,并送至各相关部门,其中就包括民防局,控告信中提到了开发商违法出租人防车位等问题。针对反映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取证,该开发商确实存在以租赁期限为20年出租人防车位的行为,并据此签订了10份人防车位租赁合同,已违反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局责令开发商在一个月内整改上述违法行为,整改期满后,因开发商未整改完毕,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开发商缴纳了罚款,处罚执行完毕。

    一、人防车位舆情产生的原因。为何人防车位舆情不断?原因在于,相较普通车位,人防车位有其特殊性,既有国防安全属性,不能任由市场调节随意开发;又有公共利益属性,必须服务群众需求充分利用。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与业主利益存在矛盾、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人防车位处于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的交集,成为舆情的爆发点,也就不足为奇了。结合现状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人防车位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要求人防车位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开发商缺少法律意识,不重视地方性法规,根本不知晓相关规定。也有一些开发商,尽管知悉规定,但抱着侥幸心理,仍然违法违规。一旦业主发现开发商执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不到位,出租人防车位存在违法行为,问题便会被聚焦放大,成为业主手中对付开发商的维权武器,将民防部门推上风口浪尖。

    (二)出租价格偏高。开发商在定价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参照普通车位价格出租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价格普遍较高。比如在我局办理的案件中,开发商将人防车位以20年12-15万的价格予以出租,已接近普通车位出售价格,但人防车位无产权,仅是租赁使用关系,出租价格明显高于业主心理预期,引起业主不满。

    (三)车位分配不均。私家车的增加,导致车位紧张,有的小区甚至一位难求。在车位出租过程中,有的开发商不够公开、公平,使群众产生质疑。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怕车位出租影响普通车位出售,为了最大限度获取利益,人防车位先不开放出租,人为造成车位稀缺,以此保证普通车位的出售。此种行为必然导致业主自由选择购买或租赁车位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产生矛盾。

    二、处置经过及经验。在处置该起舆情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处置原则,牢牢抓住群众诉求,严格依法办事,最终成功化解该起舆情。

    (一)明确自身职责,制定处置方案。一是明确业主诉求。群访事件业主众多,诉求不一,面对众多业主,可以要求业主选出代表,明确提出利益诉求,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置。二是确定处置方案。开发商和业主都有各自利益诉求,不可能全部满足,重点是要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民防自身职责,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我局经过讨论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定了严格处理违法出租人防车位行为和解决群众停车问题两大处置重点。三是领导亲自接待。确定处置方案及答复内容以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亲自接待上访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答复群众质疑,表明严肃执法的态度,通过拉近与群众距离,体现了民防部门对群众意见的重视,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严格依照程序开展执法。接到舆情后,我局一方面做好群众接待工作,一方面立即着手开展调查。一是做好取证工作。证据是案件的生命线,如何取得全部违法证据,显得尤为重要。办案人员通过向开发商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对车位合同、收据认真分类梳理,取得了全部违法的人防车位租赁合同,为全面认定违法事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办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我局根据开发商违法事实,书面责令开发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期限到期后,根据开发商未整改到位的事实,通过集体讨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到位。三是办案过程公开透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加大公开力度,何时立案,调查进度、整改情况、处理决定等内容全部向涉事业主公开,展示民防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部门联动,解决群众困难。尽管处罚已经结束,但群众停车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该小区是新小区,先期入住业主急需解决停车问题,而开发商则以小区车位租售如何配比、租赁车位方案等未能确定为由,迟迟没有向业主开放停车位。为切实解决业主停车的问题,我局主动参与住建部门就该小区车位管理举行的座谈会,建议住建部门将人防车位租赁方案纳入小区车位总体解决方案,要求开发商拿出可行的人防车位租赁方案,妥善解决了业主停车问题。至此,该起人防车位舆情得到圆满解决。

    三、工作建议。处置人防车位舆情,需要民防部门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恰当处置,做好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与监管工作,以此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打造民防部门“平时服务”的良好形象。针对人防车位舆情高发的现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开发商和业主都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可以有效避免人防车位租赁违法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人防车位舆情。比如在小区公示栏内专门对人防车位租赁规定进行宣传,培养业主的法律意识,提醒业主主动辨别租赁合同是否违法。在开发商办理平时使用证环节,通过告知书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告知违法责任,要求开发商主动遵守法律法规。

    (二)有效处置舆情。应对舆情,需要民防部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舆情信息采集和回复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行动,有效答复。同时,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切实关注公众反映的问题,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或暂时无法解决的合理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最新进展信息。

    (三)严格行政处罚。对于舆情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的,一定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体现民防部门的主动作为。这也是响应群众期待、快速平息事态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部门协作。人防车位舆情,往往伴生于开发商与业主在物业管理、车位价格等方面存在的矛盾,而这些问题并不在民防部门职责范围内。对于此类问题,可以通过借力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来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普通车位与人防车位如何开放、租售比例问题,可以与住建部门加强沟通,结合普通车位一并拿出解决方案。又如人防车位租赁价格问题,可以请物价部门协助做好舆情答复及价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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