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区民防局积极对接行政审批局,做好办理民防行政许可事项配合协调工作及信息互动工作。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与行政审批局相关科室对接,做好人防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政策规定的传达工作。积极参加建设项目方案评审会议,提前介入,配合宣传人防法律政策和结建人防方案前置服务。二是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与行政审批局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审批信息并按省民防局要求录入内控平台。三是按照省、市两级的调整,及时与行政审批局沟通。一方面,根据《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人防专用设备及安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通知》苏防规【2017】1号文件,及时在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增加相应条款“人防专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招标”。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民防行政执法案卷工作建议函》中对区民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区民防局及时将具体整改措施向行政审批局通报。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行政审批局共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5个项目,结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10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