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本局2017年5月23日公告的《关于建立招标代理、工程维修、政府采购企业备选库的通知》中建立的企业备选库是指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苏州市年度政府采购目录限额以下本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的项目,自愿参加竞争此类项目的企业备选库。请各单位相互转告!
苏州市民防局
201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