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工作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告栏

2016年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质量检验工1名,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 学历及专业: 质量检验工:本科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128-9900-17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民治路238号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5822115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应届生还要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见附表)

(二)笔试与面试

1、报名人员超过1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不满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民防局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金。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5.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822102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1123  

 

您是第: 位访客
版权所有:苏州市民防局(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128号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224671    传真:0512-65150814    网站维护:苏州市民防局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    网站标识码:3205000026    苏公网安备:32051399004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