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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小区地下人防车库使用权归属 |
提交日期 |
2017-12-08 |
内????容 |
依据地下人防车库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有观点认为;
1)小区人防车位已纳入公摊面积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地下人防车库的建设费已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咨询;以上观点是否正确。贵单位对小区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的归属是如何是如何界定的。
如果小区业委会或开发商申请人防使用权证,各需要哪些资料。 |
回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两个观点社会上确有存在,根据我国立法规定,物权法定,但现有法律对人防工程产权尚未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关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申请办理,我局已授权相关县级市、区人防部门办理,请到人防工程所在区(县)市人防办行政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苏州市民防局 210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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