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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新创理想城人防区域划分 |
提交日期 |
2017-11-15 |
内????容 |
你好,我是新创理想城的业主,我们小区有4000户约10000多居住人,我们小区高层区域有的A,B,C三个地下库区,那一些属于人防工程?是全部均属于还是部分?如果是部分能否说明具体是那部分。
另外想请问一下,
1.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开发商吗?
2.人防工程改停车位出租的,建设单位是否可以一次性转让使用权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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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高新区人防办核实,对您的咨询答复如下:新创理想城有人防工程,面积10317平方米,高新区人防办已与开发商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沟通联系,该负责人承诺尽快在小区公示人防工程标注图。人防工程是根据小区建筑面积结合建设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部分区域为人防工程。
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在法律层面上尚未明确界定。根据《人防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2013年5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特别强调了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苏州市民防局 2017.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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